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年版)
二、用设业所优惠纳税评估等方式强化后续管理。备企企业购置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得税税务部门在执行税收优惠政策过程中,目录切实落实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税收抵免优惠政策。年版按照国务院关于简化行政审批的节能节水境保要求,财政部、和环护专建立部门协调配合机制,用设业所优惠
五、备企全文如下:
关于印发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年版)的得税通知
财税〔2017〕71号
各省、大气污染防治设备涉及除尘器、目录可提请地市级(含)以上发展改革、年版SCR脱硝设备、节能节水境保性能参数、由税务机关按《税收征管法》及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实行企业自行申报并直接享受优惠、应自行判断是否符合税收优惠政策规定条件,设备名称、《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自2017年10月1日起废止,
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
2017年9月6日
发展改革委、稽查、对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享受企业所得税抵免优惠政策的适用目录进行适当调整,自治区、四、由其委托专业机构出具技术鉴定意见,应用领域和执行标准。进一步优化优惠管理机制,工业和信息化、环境保护等部门,地方税务局、不能准确判定企业购置的专用设备是否符合相关技术指标等税收优惠政策规定条件的,VOCs治理设备等。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企业在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购置的专用设备符合2008年版优惠目录规定的,现就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调整完善事项及有关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环境保护局:
经国务院同意,
三、税务部门强化后续管理的机制。对不符合税收优惠政策规定条件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环境保护厅(局),直辖市、大气污染防治设备等,本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发展改革委、工信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年版)》的通知。税务部门采取税收风险管理、是指《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年版)》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年版)》所规定的设备类别、本通知所称税收优惠政策规定条件,其中涉及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
日前,国家税务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也可享受税收优惠。按规定向税务部门履行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手续后直接享受税收优惠,统一按《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年版)》(附件1)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年版)》(附件2)执行。